原单位同事,上班时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昏迷,单位该负责吗?虽然在单位,但脑出血是大病,这跟在其他地方生病住院一样,而且用人单位也不是很多,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在48小时内死亡,则视为工伤。48小时后未死亡的,属于住院治疗,可按职工医保规定享受医疗报销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在工作场所发生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包括医疗费、死后丧葬补助、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等,均按工伤保险规定办理,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可以享受三项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六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是养老金。这里的抚恤金主要是指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是由因公死亡的职工按照自己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不能工作、有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儿或孤儿每月10%。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一次性死亡津贴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不同地区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薪不同。
工作中突发脑出血,经抢救48小时后仍能存活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当地医保政策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住院治疗和抢救费用按照职工医保政策的规定报销。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行政责任,主要责任是协助职工帮助患者家属联系医院主动抢救。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单位工会可以主动向职工募捐,提供人道主义救助。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障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因抢救、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支付,报销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
对于工作中突发脑出血的员工来说,脑出血是一种常见病。事实上,疾病何时何地发生并不重要。只是,如果疾病发生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一定与用人单位有关。这些理解是错误的。即使涉及关系,如果是长期住院治疗或住院治疗,都由医保基金按照医保规定支付;如果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则与因工死亡无关。超过48小时后死亡,无论在医院抢救时间多长,均属于因病死亡,因病死亡属于非因工死亡。目前,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国家层面还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各地补贴名称不统一。有的叫丧葬补助、抚恤金,有的叫一次性困难补助。特别是《社会保障法》出台后,对于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费用的支付渠道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由原单位负责支付,规定不统一。因此,因病死亡的政策需要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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